让梅罗闻之色变,“西班牙税务局”到底是怎样(2)

时间:2020-07-24 16:00       来源: 五星体育

唯一的特殊情况出现在非西班牙球员身上。根据2006年公布并于2012年修订的“贝克汉姆法案”,近十年没有在西班牙生活过的外国人士,来西班牙工作对应的税率降为24%,但该税率只针对上面提到的最高税率对应的基础6万欧,超过6万欧的部分还是要按照45%的税率老老实实交钱。

然而大多数官司的最大争议点其实是在于肖像权这一块,上文提到的多名球员和教练都是因此被财政部盯上。肖像权作为球员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往往是财政部与球员扯皮的核心点。

根据西班牙法律,球员通过管理其肖像权的公司经营所得收入中的15%无需缴纳税款,其余部分正常缴税。

主要争议点有两块,其一是球员出租肖像权的费用是否合理,是否符合市场价,其二则是该公司所在地。而后者往往是大部分情况下西甲球员围绕其肖像权大做文章的地方。

许多球星喜欢将管理自己肖像权的公司设在海外,比如瑞士、马德拉岛,巴拿马这种“避税天堂”,并且极力隐藏自己和该公司的联系。

从西班牙财政部的角度来说,无论该公司所在地在哪里,只要你钱是在西班牙赚的,那这笔收入就应该上报西班牙方面,并在西班牙交税。这往往就是财政部频繁起诉足球运动员的重要依据。

上过财政部狙击名单的知名西甲球星数不胜数,而上文提到过的那一批人就是其中最著名的,闹得最沸沸扬扬的当数梅西和C罗的案件。

两者的案件存在相似点又存在不同之处。相同的是其被财政部起诉的税务欺诈采取的手段相近,都是通过在多个低税率国家设立离岸公司来管理自己的肖像权,从而达到避免向西班牙方面申报这部分费用的目的。

二者的不同点则在于涉案金额和量刑:巴萨球星被法院裁定的避税金额达到了410万欧元,而葡萄牙人的涉案金额则是达到了惊人的1470万欧元,二人也因此分别被判21个月和1-5年的有期徒刑。

按照西班牙的法律,初犯的二人通过补交税款以及缴纳高额的罚金避免了牢狱之灾,但此事依然对绝代双骄的公众形象带来了不小的影响。

而回到最近的科斯塔案,和前面二人相比,其案件的规模与话题度虽然不及他们的那么高,但案情上仍有不少相似之处。

根据马德里法院的判决书,马竞前锋同样通过设立多家公司管理其肖像权来隐瞒了约137.1万欧的肖像权收入,而其作为西班牙公民由于2014年夏天转会切尔西之后在2015年瞒报了其在切尔西首个赛季的部分收入所得,金额达515万欧元。

科斯塔与法院达成协议,在补交所欠税款同时,还交了543万欧元的罚款来免除六个月的有期徒刑。

税务纠纷的背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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