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腐固然没错,但是朱元璋没有看到官员大肆腐败的根源,如果说薪资待遇比较合理,那么贪腐之风确实应该遏制,但是有明一代,贪腐层出不穷,越禁越多,朱元璋没有反思一下自己的问题。而且参看朱元璋给藩王的优厚待遇,更可以知晓给官员定低俸并非爱护百姓,只不过是出于其极度刻薄的性格罢了。
正如顾炎武分析的那样:“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者,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自赡其家也”、“今之制,禄不过唐人之什二三,彼无以自赡,焉得而不取诸民乎?”只可惜老朱从没想过这些。面对贪腐日益严重的大明王朝,老朱只是不断地忧心甚至是痛心,让你们当了官,还不知足,还想要吃饱,太可恶了!
可能有人说在职时苦一点没关系,好歹是体制内,退休了生活也有保障,对此我真能说,太天真了。
明初朱元璋规定“凡内外大小官员,年七十者听令致仕”,规定退休年龄为70岁,到了洪武十三年,天下安定,又把退休年龄改到了六十岁,《明会典》规定:“令文武官六十以上者,皆听致仕。”
目前关于明朝官员退休后是否有俸禄存在一定的争议,但是史料记载官员拿退休金的都是特例,因此学界一般认为明朝官员退休后是没有俸禄可拿的。周荣先生在《明代致仕官员的食俸与养老》一文中说“明初并没有建立致仕官员的食俸制度”,并且给出了具体分析。张显清先生也认为“明代致仕官员一般没有俸禄”。永乐十九年,朝廷下令,官员退休后“若无子嗣,孤独不能自存者,有司月给米二石,终其身”,这似乎也可佐证无俸之说。
明初部分官员大约会如此收场
再来看看其他朝代,汉代规定退休后可以拿原来薪水的三分之一,北魏及唐宋甚至是元、清的官员致仕后,根据在职时的表现,可享受“半俸”或“全俸”的待遇,至于辽代,“增俸以休于家”,退休后拿到的工资比工作时还高,两相对比,朱元璋的抠门真是到了极致,由此在大明王朝想要通过做官来光宗耀祖、荣华富贵简直是痴人说梦。
当然了,作为官员,毕竟在岗期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,所以退休后还是可以享受一些赋税减免、退休赏赐政策的,但是这依旧解决不了严苛的待遇问题。
在老朱看来,低薪能够构建廉洁官员体系,但是当大家的生活之需都满足不了时,什么廉洁奉公、恪尽职守都是鬼话。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,低薪的后果就是明朝整个时代的贪腐成风,自上而下贪墨横行,与朱元璋最初的设想完全背道而驰。
虽然我们不能夸大薪资高低与官员廉洁的关系,但是薪资问题一定是一个重要因素。当然了,作为大明王朝的官员,薪资待遇仅仅是一部分,更刺激的还在后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