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天平公司起诉“新巴伦”公司侵权,一审判决(2)

时间:2020-06-23 22:45       来源: 五星体育

作为同行业的竞争对手,新生公司知道原告鞋子两边的字母装饰有一定的影响,仍然在其生产的同类商品的相同位置使用近似标记。其依附于原告的商誉而造成市场混乱的主观过错是显而易见的,客观上足以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和误解,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法院认为,除了停止不公平竞争和消除其影响,新平衡公司还应承担赔偿责任。原告的实际损失和新生儿的利润无法确定,但现有证据证明原告的损失超过了500万元的法定赔偿限额。法院考虑到原告鞋两侧N字装饰的受欢迎程度高、持续时间长、范围广、被告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观过错明显等因素,自行决定赔偿金额为1000万元,全力支持80万元的合理维权支出。

(《人民日报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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