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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围的灯光暗了下来,聚光灯打在了吴彤身上。在舞台中央,他穿着白衬衫,黑色马甲,双手捧着红褐色的笙,不断变换着指法。而是演了Astronomia,被誉为bilibili的《惩罚的神曲》——网络上流行的黑色抬棺视频的BGM。
在bilibili的除夕晚会上,和百人交响乐团演奏了《万物笙》。短短十分钟,他们在bilibili烧掉了漫画JOJO、新闻联播BGM等热门配乐的主题曲,并配合《猫和老鼠》的画面,用《二泉映月》等民间音乐曲目表演了一场“官方鬼畜”,被网友评为“全场最佳”。
吴彤快50岁了,他的白发开始变得浓密。他年轻时是一个流行摇滚乐队的主唱。像所有摇滚人一样,他一踏上舞台就跳起来,享受尖叫的刺激。他熬夜,喝酒,抽烟,剃光头,穿着奇怪的衣服四处游荡。
然而他渐渐淡出摇滚圈,拾起了从小学习的民乐,在艺术上不断提升,两度获得格莱美音乐奖。他的生活也趋于平静,用规律到严格的作息代替疯狂。取而代之的是一代摇滚旗手爱上了立桩、饮茶、护谷。
在以边缘、对抗、叛逆著称的摇滚圈里,很少有这样的生活轨迹——艺术与生活的进化在临近的宿命年里依然保持着,直到被世界主流舞台认可,也获得了生命意义上的平静。
以下是吴彤的自我报告:
一个
十多二十岁,喜欢摇滚是很自然的。
我弹过小学民谣,弹过十几年笙,得过很多奖。之所以喜欢上摇滚,一方面是因为盛的歌都很老了,来来往往的东西也就那么多,让我觉得不满足。另一方面是摇滚咆哮的个性,与叛逆的年代不谋而合。还有一个,说实话,摇滚很酷,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力,尤其是女生。
随身听(Walkman)当时很流行,我听猫王和迈克尔杰克逊的最多。骑自行车喜欢戴着耳机听,声音保持大,踩踏板,踩音乐节奏,玩得开心。
那首歌后来被说是最早的民族化摇滚,《火扬州路》,是我骑自行车创作的。大二的一个中午,放学坐车回家,脑子里突然冒出一段旋律。我太激动了,觉得这首曲子太好听了,赶紧把车停在路边,哼着曲子,用随身听录了下来。
轮回乐队组建的时候,我才20岁,上了大学。音乐学院不大,所以学校里有几个很有名的离经叛道的人,大家互相寻找。一开始是借磁带。我听了之后,就向你借了。听了他们的话,我开始了解对方,一起玩摇滚。
当时国内的摇滚圈非常封闭。可能国内所有的吉他手都用同样的吉他教材,每个乐队都用同样的合成器,很少有人知道怎么用。我对摇滚的理解比较简单。总觉得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声音肯定是沙哑的,于是就拼命熬夜抽烟,把原本明亮的声音磨成了烟雾声。